6月21日,农人玉有亮在南宁市安吉大路一家商铺花8800元购买一辆三轮摩托车,商家只开3280元发票。此举将令他少领200余元的轿车下乡补助。经两次讨要,商家补偿玉有亮500元。自治区国税局的有关人员称,商家少开发票的行为属偷税漏税,一旦查实将进行处分。
6月21日,南宁市良庆区良庆镇新兰村乌兰坡农人玉有亮和儿子玉福旅,在安吉大路22号苏卢联营小区里一家店,花8800元购买一辆嘉陵牌三轮摩托车。因玉有亮未带身份证,他们当日未拿到发票。22日下午,玉福旅带着父亲的身份证来到店里,商家只给他开了3280元发票。玉福旅以为:“轿车下乡补助是依据购车金额核算的,少开发票金额将给我带来不少丢失。”虽然他不接受这一现实,因接近下班,已无人理睬他。
23日上午,玉福旅再次来到这家店,要求商家照实开具发票,再次遭到回绝,他拨通了本报的热线电话。半小时后,记者在安吉大路见到他时,他说:“我刚刚把投诉的工作告知商家,对方就赔了我500元。”
据玉福旅的叔父介绍,在他们村,有4户农人在这家店购买过4辆三轮摩托车,商家开的发票都在3000元左右。他说:“农人不明白商家这么做的意图,可是此举的确影响了咱们收取补助。”
三轮摩托车出售商吕老板和记者说:“少开发票的工作的确存在,这样做的意图是为了少交增值税。”他还称,现已与顾客洽谈好此事。
吕老板说,邻近有六七家三轮摩托车出售店,他们的竞赛压力很大。为添加出售量,商家多经过少开发票下降纳税额的方法来削减相关本钱,低价卖出更多的车。顾客购车时,假如要求按实价开具发票,玉有亮买的那辆车要9000多元才干出售。“车价8800元,再照实开具发票,我必定赔钱,这样的生意不会做。”
在另一家店,记者问询一辆三轮摩托车的价格,店里一名女子一挥而就地问:“怎么开发票?”记者:“照实开。”女子说:“9000元/辆。假如少开发票,一辆车可降价六七百元卖给你。”女子接着说:“给车上牌交购置税的金额按发票额核算,少开发票对你没害处。”